英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7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2019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
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以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方案及授权延期事项。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要求,方案合理、 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相
关事项。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 翀 贝 旭 方钦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