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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11-1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联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对英联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 214,000,000.00 元的可转债,期限 6 年,扣除与发
行相关的费用共计 人民币 11,246,603.77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共 计人民币
202,753,396.23 元。截止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货币资金已全部

到达公司并入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410680 号)。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
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总额         金净额
  1     收购满贯包装 76.60%的股权    12,256.00     12,256.00      11,131.34
        智能生产基地建 土建工程      21,915.00     9,144.00       9,144.00
  2     设             其他          35,111.00         -              -
               合计                  69,282.00     21,400.00      20,275.34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总额               金净额
        1      收购满贯包装 76.60%的股权             12,256.00            12,256.00            11,131.34
               智能生产基地建 土建工程               21,915.00            9,144.00             9,144.00
        2      设                 其他               35,111.00                -                    -
                      合计                           69,282.00            21,400.00            20,275.34

             公司公开募集可转债募投项目中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汕头市英联金属
      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9,144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汕头

      市英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截止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金额和拟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已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号                                          金总额               金净额               入金额
     收购满贯包装
1                    122,560,000.00 122,560,000.00 111,313,396.23                 122,560,000.00       111,313,396.23
     76.60%的股权
     智能生产基地
2                    219,150,000.00      91,440,000.00     91,440,000.00          78,208,801.72        50,470,129.10
     建设-土建工程
      合计           341,710,000.00 214,000,000.00 202,753,396.23                 200,768,801.72       161,783,525.33



             四、会计师审计程序及专项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86 号),对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
      该报告认为,英联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61,783,525.3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
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783,525.3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783,525.3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合计人
民币 161,783,525.3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英联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英联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英联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
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英联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凌文                  郑小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