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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
表股份总数 134,40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893%。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134,4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8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总数 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3%。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总数 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3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5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7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5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0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
    同意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6.0000%;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
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