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株洲电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

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电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

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
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

的。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株洲电气以其拥有坐落于湖南省株洲市泰山西路 1728 号的土地、

房产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的抵押担保;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分行提供申请综合信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整(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经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株洲电气为公司、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杭州乾景科技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前

述公司、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   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