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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格米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
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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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
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
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
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0 年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2
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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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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