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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道全: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21-01-2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尽可能的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的生产经营风

险,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及业务操作细则,以确保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能达到规范、可控、有效运行的

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采购中心、营销中心、资产财务中心、生产指挥中心、审计

监察部、子公司等相关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    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直接进行投机或套利交易。公司的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产成

品因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和利润的波动。

   第四条    以下所指的公司期货套保业务盈亏,是指为进行套期保值所建仓的期货合约的价格变

化形成的盈亏,和实际被套的现货的价格变化形成的盈亏的合计。

   第五条 公司由总部统一进行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暂不授权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相关业务。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关注,确保其与公

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如下:

    (一)、公司建立专门的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对管理办法进行审查

和修订,审定套期保值方案,根据相关头寸表合理安排采购和销售。

    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

    组员:采购中心总监、期货业务经理,油脂豆粕业务经理

    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职责:

    1、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施领导,职责:

  (1)签发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2)审批期货套期保值方案或套期关系相关文件。

    2、采购总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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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贸易套保开平仓时机的选择。

  (2)对套期保值管理与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油脂豆粕业务经理职责:

  (1)将豆油、棕榈油、菜籽油(新工厂投产后增加大豆和豆粕)各主要供应商的每日报价报至期

货交易员以便存档。

  (2)收集油脂油料行情信息,每周定期提供行情分析和预测报告至期货业务经理。

  (二)、公司设立专门的期货业务机构为期货套期保值执行小组,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

办法和操作细则,负责套期保值方案的拟订,做好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中规定的各项工作。

    期货套期保值执行小组组长:期货业务经理

    组员:期货交易员,油脂和豆粕销售人员,期货会计核算员。

    期货套期保值执行小组职责:

    1、期货业务经理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运作,职责:

  (1)制定和不断完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2)制定期货套期保值方案或套保关系相关文件,研究基差的变化规律为套保效果的优化提供支

持。

  (3)根据套保交易申请表督促交易员开始交易,每日核对期货交易情况。

  (4)协同期货会计核算员配合事务所做好相关的期货套保审计。

    2、期货交易员职责:

  (1)在交易授权范围内按照套保交易申请表进行期货交易,成交或不能成交的都需及时回馈信息,

盘中反复核对期货交易和现货的采购,销售是否匹配。

  (2)发现期货交易的错单需及时汇报和纠正,完成各期货套保头寸表的填制,每月一号中午前和

会计核算员对接进行月度核算

  (3)负责期货出入金的 OA 填制和上报。

  (3)客户违约时需妥善处理包括适度的违约赔偿。

    3、期货会计核算员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套期保值会计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期货业务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2)根据期货月结单和各套保头寸表核对期货交易的准确性,按月核算期货和现货的合计盈亏。

  (四)、公司审计监察部设立兼职的期货业务风险监控岗位,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和程序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评价,及时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并提出改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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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授权、申请和审批制度

    第八条 与期货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九条 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交易人员、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

类和交易限额,期货交易授权书由总经理授权签署。

    第十条 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

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重新授权。

    第十一条 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以实际购买原料数量为依据,最高时不超过公司三个月实际生

产数量的 80%。

    第十二条 经批准后的套期保值方案和操作计划,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导致继续执行时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报告总经理批准后采取新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一个年度董事会间隔期间内进行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

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以上(含 5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月需要增

加的期货保证金不计入上述保证金范围。


                              第四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的准备工作:

    (一)、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二)、建立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制度、授权制度。

   第十五条 套期保值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执行,并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生产能力来确定

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任何时候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保值。

    第十六条 公司在已经确认对实物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的情况下,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要与所

保值的实物合同在数量及时间上相匹配。

   第十七条 市场风险、交易风险管理

    (一)、期货业务部门需严格执行事先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数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额度。

    (二)、当市场出现异常情况,例如交易品种出现连续涨跌停板、交易所强制减仓或提高保证金

等情况,交易员应紧急上报部门经理,情况严重时需上报总经理,期货部门及时对操作方案进行调

整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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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出现交易错单时,交易员应及时上报期货业务经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合理选择保值月

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如下:

    (一)、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

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或套保关系相关文件测算已建仓头寸和

需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二十条 若在期货公司要求追加保证金的时限前不能完成批准流程并将资金追加到位,则期

货业务部门负责人直接报总经理加快流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处理程序:

    (一)、期货业务部门对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日常管理,当公司套期保值

业务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向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报告:

      1、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需要追加资金。

      2、期货账户交易情况与现货经营不符。

    (四)、公司期货套保业务产生实际亏损或者浮动亏损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

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时,风险监控员应立即将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以上亏损是指为进行套期保值所建仓的期货合约的价格变化形成的盈亏,和实际被

套的现货的价格变化形成的盈亏的合计)

    第二十二条 风险管理和措施

    风险管理贯穿于期货业务全过程,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尽可能的预防、发现和

化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作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风险的种类和控制措施如下:

   (一)、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市场供需、政策、经济周期等风险。

    期货部通过加强对期货市场价格变化、所处行业的政策变化、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等方面的综合

分析,为套期保值提供支持。

   (二)、价格风险:由于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对公司期货业务带来的影响。

    套保期间的持仓总量不得超过套保方案规定的数量,根据套保方案测算已建头寸和需建头寸在

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三)、资金风险:由于价格出现与持仓反方向的大幅度波动时需要追加期货保证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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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部人员和风控员应每日关注期货账户情况,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

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对可能需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金额。

    (四)、操作风险:包括员工风险和流程风险。

    对于交易员应进行交易操作授权,交易员要严格按照套保交易申请表进行期货开平仓交易,不

断核对期货交易和现货采购,销售的匹配情况。期货业务经理每日核查交易情况。

  (五)、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现货买卖的违约。

    销售订单的执行中遇客户违约,造成期货和现货的头寸不匹配带来的可能亏损,相关销售人员

需及时沟通并下调客户资信评级,违约赔偿金额根据该笔订单期货和现货的合计总盈亏酌情索赔。

  (六)、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来自于期货和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

    基差风险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期货业务经理通过研究基差的变化规律,合理选择进出场时

机和期货合约,在保值过程中密切跟踪基差变化,随时测算基差风险,并在基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 期货套期保值止损原则:期货交易以套保为前提,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
现货量,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根据现货交易情况进行期货
平仓,避免因期货持仓和现货交易不匹配造成的非基差风险。


                           第五章     公司套期保值操作流程

    第二十四条 买入套保操作流程

    此类套保针对的是销售价格已经或相对确定时(轮换油还库和包装油销售),如担心后期原料油

价格上涨在期货市场买入相关合约的套保。

  (一)、制定套保方案或制定套期关系文件

    1、期货业务经理会同采购总监,油脂采购业务经理结合包装油和轮换油的销售预估,不定期制

定套保方案或制定套期关系文件报总经理审批。

    2、套保方案或套期关系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期货和现货市场行情走势分析与预测、原料油需求

计划、保值数量、保值价格区间、保值比例、时间跨度。

  (二)、期货多单开仓

    1、期货交易员根据审批通过的套保方案或套期关系文件,开始逐步交易,并完成填制买入套保

交易申请表。

    2、期货交易员在盘中核对期货持仓和买入套保的匹配情况,发现错单及时汇报期货业务经理后

即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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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货采购和期货多单平仓

    1、多单平仓后的现货采购分为期转现和实物交割,期转现的多单平仓分为盘面平仓和委托交易

所平仓。实物交割和委托交易所平仓的期货多单平仓不执行下面的多单平仓流程。

    2、期货业务经理会同油脂采购业务经理,采购总监结合原料油的库存情况,期货和现货市场行

情走势分析与预测(包括现货价和期货价的价差追踪),制定买入套保平仓方案或与总经理口头交流

审批通过后,期货平仓时买入现货。

   (四)、月度汇总和会计核算

    期货业务经理每月一号将上月期货月结单和买入套保情况发至期货会计核算员, 期货会计核算

员核对每笔期货交易的准确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第二十五条 贸易套保操作流程

    (一)、贸易套保基本原则

     1、数量对等原则:期货和现货的买卖数量要基本保持相当,每批次成交数量误差不超过 1 手

(10 吨),每批次数量不对等的余数部分实行累加制,以保证每月期货套保和现货销售数量的基本

一致。

    2、时效性原则:每笔贸易采购合同从签订日算起的十个期货交易日内,必须完成对应数量的套

保操作。期货和约临近最后交易日之前的第 20 天,原则上将此合约对应的期货空单全部移仓至下一

个主力合约进行套保。

   (二)、期货空单开仓

    1、采购总监在现货贸易头寸建立后结合基差或趋势的变化,通过电话向期货交易员下达空单开

仓指令(包括品种,数量,价格),交易员接到指令后开始下单交易,成立后在数量和价格确认无误

时将信息反馈至采购总监,盘后完成贸易套保头寸表相关栏目的更新。

    2、交易员在盘中反复核对期货交易和现货采购的匹配情况,发现错单时需及时汇报期货业务经

理后择机再次交易完成原有的空单指令。

   (三)、期货空单平仓和现货销售

    1、期货交易员在接到油脂贸易经理或各子公司业务部销售人员的现货销售信息后,在期货盘面

开始平仓空单,在成交数量和价格确认无误后将信息反馈至油脂贸易经理或各子公司业务部销售人

员。盘后完成贸易套保头寸表相关栏目的更新。

    2、交易员在盘中反复核对期货交易和现货销售的匹配情况,发现错单时需及时汇报期货业务经

理.如果空单平仓数量多了且价格有利,在与油脂贸易经理或各子公司业务部销售人员沟通后可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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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持,或者最迟在一个交易日内(包括日盘和夜盘),择机开仓和之前多平的数量相同的新空单。

    3、遇到贸易订单违约, 最迟在一个交易日内(包括日盘和夜盘)内择机开新的空单补回,待违

约处理完毕再决定空单的去留。

   (四)、月度汇总和会计核算

    期货业务部每月一号将上月期货月结单和贸易头寸情况发至期货会计核算员, 期货会计核算员

核对贸易头寸汇总表里每笔期货交易的准确性, 核算当月期货和现货的合计盈亏, 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第二十七条 卖出套保操作流程

    此类套保针对的是原料油的采购价已经确定时,如担心后期价格下跌对销售的影响在期货市场

卖出相关合约的套保。

    (一)、制定套保方案

    1、期货业务经理会同采购总监不定期结合公司的原料油库存和下月采购预估数量,不定期制定

套保方案或制定套期关系文件报总经理审批。

    2、套保方案或套期关系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期货和现货市场行情走势分析与预测、原料油需求

计划、保值数量、保值价格区间、保值比例、时间跨度。

    (二)、期货空单开仓

    1、期货交易员根据审批通过的套保方案或套期关系文件,开始逐步交易,并完成填制卖出套保

交易申请表。

    2、期货交易员在盘中核对期货持仓和卖出套保方案的匹配情况,发现错单及时汇报期货业务经

理后即时纠正。

    (三)、期货空单平仓

    期货业务经理结合小包装销售进度,期货和现货市场行情走势分析与预测(包括现货价和期货

价的价差追踪等)及时制定卖出套保平仓方案或口头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开始逐步交易,并完成

填制卖出套保交易平仓申请表。

    (四)、月度汇总和会计核算

    期货业务经理每月一号将上月期货月结单和卖出套保情况发至期货会计核算员, 期货会计核算

员核对每笔期货交易的准确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

行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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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

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三十条   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公司期货交易相关信息的工作人

员,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由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

责任,同时公司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境内期货业务,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通过合规检查工作,协助公司总经理监督期货业务人员严格遵守

有关期货的法律法规和执行公司相关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公司遵守有关期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监督公司执行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三)、定期审查期货部的相关业务记录,定期审查公司境内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

行,及时发现期货业务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

    (四)、检查相关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按以下时间要求进行境内期货业务合规检查:

    (一)、在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季度合规检查,将合规检查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

    (二)、在上半年结束后二十日内完成上半年合规检查,将合规检查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

    (三)、在每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完成年度合规检查,将合规检查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章      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后的期货套保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

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平仓

或锁仓。

     第三十六条 若遇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按中国期货行业相关法规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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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合同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如本地发生停电,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时及时启用备用无

线网络的笔记本电脑,手机交易或电话委托期货公司交易。

     第三十八条 由于生产设备故障导致不能按时交割,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

     第三十九条 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

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期货交易员及时上报总经理,并按批准通过的应对措施妥善执行。

     第四十条 重大事件紧急预案处理

     针对突发重大政治、经济、行业事件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引起期货市场价格涨跌停或连续涨跌

停的情况,期货部人员应当事先加强分析和研究力度,如不能及时发现的,在事件发生后,期货部

人员需即时向总经理做出简要汇报和提供应对措施,批准后立即执行,以电话形式批准的交易员需

记录包括交易时间、品种、价格、数量、所对应的现货价格等具体内容,OA 至总经理确认。同时资

金调拨员做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工作。此类情形下期货领导和执行小组的所有成员都有义务积极主

动和期货部成员进行相关的信息互通。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该制度由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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