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1-05-1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捷
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
2、通过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其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
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聘任陈铮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江虹、祝渊、赵辉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