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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芝股份: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
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1588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再审受理情况
    本次再审受理机构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原因为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民终1063号民事判决而提起的再审
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作出了(2020)
最高法民申1588号民事裁定书。

    二、再审案件情况

    本次再审涉及的案件及原审的基本情况,公司已于2017年9月28日发布《重大诉
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2019年4月29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19-033) 、2019 年6月10日 发布 《重大 诉讼 进展公 告》 (公告 编号:
2019-047)、2020年1月15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和
2020年4月22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进行了披露。前
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裁定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15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昆明螺蛳湾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经依据本案终审判决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相
应的会计处理。本次再审裁定结果对公司利润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六、备查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1588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