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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2019年9月1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3),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中国证券报》。公司完成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后,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19年9月30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其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4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88元/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数量为1,488,20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58%,购买的最高价为31.05
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29.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861,67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768,000股(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
日(2019年10月28日)前5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4,535,286 股的25%(即

1,133,822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