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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今飞凯达: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方案是在肯定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
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拟与金华市正元商贸有限公司、浙江今飞机械有限公司、今
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金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富源锦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今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
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按照公平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
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五、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生。我们认为:公司严
格执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2
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
原因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验情况,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童水光                   刘玉龙                 杨庆华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