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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盘龙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启洪                    联系电话:0531-68889192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芳晶                    联系电话:0531-6888921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原
                                                计划实施募投项目的土地与“西渝高铁”
                                                的规划线路存在冲突,可能影响后续的施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工建设以及生产经营。保荐机构要求公司
                                                管理层审慎分析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并积极考虑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
                                                该问题属于提示公司注意事项,无须整
                                             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次(不含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0 月 29 日
                                             本次培训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买卖公司股份
                                             的相关规定,针对违规案例进行分析,
                                             并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
                                             减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进一步强调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
                                             规定,分析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是                    不适用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5.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是                    不适用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是                    不适用
 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是                    不适用
 股东关于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18 年 5 月 2 日,广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出
                                            具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8 号),中泰证券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广东证监局;
                                            2018 年 5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
                                            《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监管措施的
                           决定》([2018]35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
                           报送山东证监局;
                           2018 年 6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淄
                           博桓台中心大街证券营业部出具了《关于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中心大街证券营
                           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8]41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启洪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