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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

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
咨询联系人:孙 鑫

咨询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电话:029-83592658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