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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陕西盘龙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柞水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柞水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柞水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
币 10,000 万元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俊德 任海云 焦磊鹏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