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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2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作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豁免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海南中汽零塑料有限公司、海南杨氏家族投资有限公司、
陆小红、徐勇、徐卫东、陆小文、陆玉红提请豁免股份锁定自愿性承诺事宜,对
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整合优势资源,完善公司治理,以及支持上市公司产
业发展和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有积极作用;提请豁免承诺事
宜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
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依法承担免除自愿股份限售责任。
       我们同意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自愿
性承诺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   航



    乐宏伟



    杨友隽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