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2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
们认为本次签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
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核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赵 航
乐宏伟
杨友隽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