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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关于增资参股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21-02-19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参股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向上饶市弘
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新能源”或“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
并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拓展新业务,尝试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公司与弘业新能源签订了《关于上饶市弘
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拟使用15,000万元增资弘业新能源,增资后公司
持有标的公司12%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资参股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
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
                                       1
    2、标的公司简介
    2.1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MA39A62E9D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        陈良道

       注册资本         1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年8月24日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 股权结构
     在本次增资前,弘业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54.55%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45.45%

     本次增资后,弘业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0,000            48.00%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40.0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12.00%

     2.3 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弘业新能源的股东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4 弘业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标的公司建设项目介绍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背景下,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主
要方式,得到全球社会的普遍重视,光伏行业发展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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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革命起到重大促进作用,经过十几年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具有国际竞争
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规模、
技术水平、应用市场、产业体系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
      弘业新能源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设立的控股
子公司。捷泰科技长期深耕于光伏行业,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的
认可度,具备丰富、成熟的技术储备以及广泛的销售渠道,拥有一支具有多年的光伏行
业管理经验和研发经验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目前在手订单充足,与优质的行业客户
有长期合作历史和战略合作关系。
      弘业新能源目前在建设期,正在建设年产5GW高效太阳能大尺寸(182mm及以上
尺寸)电池项目。当前,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以及市场对高效太阳能电池的追求不断推
动产业的快速发展,产品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正成为光伏行业发展的
趋势。
      该项目于2020年11月份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5月实现生产运行,项目建成后
将形成年产5GW高效大尺寸(182mm及以上尺寸)电池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总投资180,000万元, 其中建设总投资162,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200万
元。根据标的公司项目可研报告初步测算,该项目投资回收期约5.52年,投资回收周期
较短,投资具有可行性。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目标公司: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1、增资
      1.1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00万元增加至125,000万元,上市公司同意按照协议
约定以15,000万元现金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上饶捷泰新能源
  1                            60,000.00         现金                 48.00
           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经济技术开
  2      发区城市建设工        50,000.00         现金                 40.00
         程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钧达汽车饰
  3                            15,000.00         现金                 12.00
         件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5,000.00          -                  100.00
                                        3
   1.2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1.3 在中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缴付的增资款应当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
仅被用作目标公司的业务拓展、主营业务的日常运营,不得用于非经营支出或者与目
标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支出。
   1.4本次增资的前提条件:目标公司股东所属国资管理机构审批备案程序履行完
毕。
       2、交割
   上市公司应在其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后5个工作日
内将第一期增资款10,000万元支付至指定账户,在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之日起30日内将剩余增资款5,000万元支付至指定账户。
   如目标公司变更银行账户应及时提前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其账户的变更。
       3、登记、备案及权益
   3.1 目标公司应在收到上市公司支付的第一期增资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指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依法、及时向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本次增资涉及的登记及备案文件,以完成
本次增资所需的登记及备案手续(登记机关核准公司本次增资)。
   3.2 自本次增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上市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全部完整的股东
权利和权益。
       4、违约责任
   4.1 各方一致同意,协议任何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完全或不适当履行其在
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
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方(“守约方”)有权决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
   4.1.1         暂时停止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将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
   4.1.2如果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守约方的利益,或者虽然可以弥补但违约
方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弥补,导致协议的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发
出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协议,该解除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4.1.3     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及时有效的补救以消除不利影响或后果或要
求违约方继续全面履行其承诺和义务;
   4.1.4     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有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应得的收益等间接损
失以及因协议发生的所有费用、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等;
   4.1.5     中国法律及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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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条款致使协议
不能实质履行或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即构成重大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
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5、生效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增资事项之日起生效。
    6、文本和签署
   在签署本增资协议同时,目标公司安排公司股东与上市公司同时签订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
   协议以中文书就,共签署叁份原件,上市公司执一份原件,其余保留在目标公司,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背景
   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涵盖汽车仪
表板、保险杠、门护板、 装配集成等。2018年以来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经济下行压力
加大、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以及行业竞争态势加剧等不利局面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近几年持续下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在此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探索引入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新兴产业,以降低自
身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经过考察后,公司
认为光伏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具有积极意义。
    2、投资目的
   2.1 积极探索拓展新业务
   随着各国政府对环境以及能源问题的进一步重视,作为新能源代表之一的光伏产业
将迎来广阔的需求空间。中国的光伏产业在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产业链覆盖全面,创
造了良好的光伏业务发展机会。通过增资方式对标的公司参股,能够让公司作为股东参
与到光伏产业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了解光伏产业的发展规律以及发展动向,对光伏业务
形成更有深度的认知,有利于公司对光伏领域的探索,推动公司逐步实现业务的转型升
级,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企业竞争力。
   通过本次项目合作,钧达股份将与弘业新能源各股东共同促进弘业新能源的发展,
增加合作互信,为各方进一步探讨深度合作建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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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提升公司业绩,取得良好投资收益
    根据弘业新能源财务预测,根据初步预测,投资标的公司投资回收期约5.52年,投
资回收周期较短,公司能够较快获得投资回报。
    弘业新能源凭借其光伏产业体系以及市场资源,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未来股权价
值成长性强。
    3、投资的可行性
    3.1 PERC组件需求增长迅猛,具备发展空间
    光伏太阳能电池是光伏发电系统中决定光电转换效率的关键零部件,
PERC(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ell)电池,全称为“发射极和背面钝化电池”,是新
一代先进技术电池。目前光伏电池片仍处于高速发展期。 2019 年,全球晶硅太阳电池
片总产能同比增加 21.3%, 总产量同比增加 23.3%。下游 PERC 组件需求增大推动了
PERC 电池片市占率的提升。从全球市场来看,据 PV InfoLink 统计及预测数据,2017-
2023 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中,PERC 组件的占比将持续提升,从 2017 年的 13%上升
到 2023 年的 74%,其中 2019 年全球 PERC 组件出货量占比约为 56%。根据中国光伏行
业协会数据进行预估,2019 年国内 PERC 组件出货量约 22.5GW,占到全球 PERC 组件
出货量约 31.75%,同比增长 34.89%;2019 年海外 PERC 组件出货量约为 40.5GW,同
比增长约 123%,需求增长迅速。
    3.2 PERC电池片技术成熟、经济效应高,具备可拓展性
    以目前所有高效电池片的技术来看, PERC 电池技术是投资成本最低、产线兼容率
最高、效率提升最明显的技术之一。单晶 PERC 电池制造成本与常规单晶电池成本几乎
持平,效率普遍较普通单晶电池提升 2 个百分点,产线与普通铝背场电池产线兼容,新
建产线平均量产效率提高至 22.5%。同时 PERC 工艺具备良好的改善空间,新技术的应
用将带来 PERC 转换效率持续提升,延长 PERC 技术电池片的使用期。同时,新一代单
晶 PERC 大尺寸电池技术已日趋成熟,具有高效、低成本特点。弘业新能源采用单晶
PERC 大尺寸电池生产技术后,经济效应确定性较高。
    3.3 标的公司具备光伏行业竞争力优势
    弘业新能源拥有一支具有多年光伏行业管理和研发经验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在
技术上,拥有一流的生产工艺及国际先进生产设备,采用新一代单晶 PERC 大尺寸电池
生产技术,具有领先行业的高效、低成本产品优势。
    4、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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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为新设立的股东多元化合资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内控管理方面可能缺
乏相关经验,存在管理风险;另外因光伏行业前景广阔,众多光伏电池生产厂家纷纷扩
大产能,市场竞争加剧,影响电池销售价格,存在项目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将在内控管理、科学决策、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标的公司指导及帮
助,防范经营风险;同时公司也将督促并帮助标的公司管理层关注市场变化,提高成本
控制、财务管理水平,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持产品竞争力,防范项目收益率下
降风险。
    5、对公司的影响
   光伏行业前景广阔,是公司尝试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次公司增资弘业新能源,
一方面能够获得光伏产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能够在与优秀公司的资本合
作过程中进一步深入光伏产业,与光伏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对
光伏领域的拓展和探索,推动公司逐步实现业务的转型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
企业竞争力。本次公司参股弘业新能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后续将密切跟踪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査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3、关于增资参股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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