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2021-07-19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江西省产
权交易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宏富光伏”)持有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
“标的公司”)47.35%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饶展宏”)持有的捷泰科技 3.65%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拟聘请的中介
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审计
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
审阅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
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重组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中
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