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钧达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二部《关于对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 报问询函〔2021〕第 5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事项进行了 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你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4,183.17 万元、1,722.71 万元和 1,354.64 万元。 年报显示,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及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森 迈)100%的股权,并确认投资收益 1,720.95 万元,报告期初起至出售日上述股 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2,244 万元,报告期末上述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情况、市场份额、自身经营状况等,说明你公司净利润连续 下滑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回复: ① 公司净利润连续下滑的原因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涵盖汽车 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装配集成等。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以及行业竞争态势加剧等不利局面影响,2018 年 来汽车市场表现持续低迷,部分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回款情况不佳,造成公司净 利润连续下滑。 2018 年下半年,随着消费不断趋冷,汽车市场表现持续低迷,二十八年来 首次出现全年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8 年国内汽车实现产销 分别完成 2,780 万辆和 2,808 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4.2%和 2.8%。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72 万辆和 2,576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7.5%和 8.2%。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和行业简况分析,2020 年,受疫情影 响,我国各大汽车整车制造企业进入休眠状态,汽车消费市场受到较大影响,后 随着疫情的好转,行业景气度虽有所提升,但下降势头仍不可逆转。2020 年, 我国汽车累计产销量分别完成 2,522 万辆和 2,531 万辆,与上年相比,分别下滑 1.9%和 1.8%。 面对下游行业困境,公司自 2018 年开始布局客户结构调整,开发了日产、 奔驰、上汽、三一、徐工等一批优质客户业务,同时与吉利、小鹏等部分车型开 展新能源配套项目合作,但原有客户业务下滑速度超出预计,造成部分业务回款 困难。 在上述行业发展背景下,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分别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83.17 万元、1,722.71 万元和 1,354.64 万元,整体 呈现下滑趋势。 ② 公司拟采取的改善 公司从稳定企业经营目标出发,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经营策略,积极谋 求企业新的发展道路,计划通过业务转型努力降低行业调整带来的影响,积极寻 求新的发展机遇和利润增长点。具体改善措施如下: A.积极调整客户结构,持续拓展新业务。 公司积极应对行业下滑带来的不利因素,高度关注行业一流车企,进行战略 性业务结构调整。通过公司内部评级淘汰一批风险高、发展潜力低的客户,并启 动了诉讼程序对应收款进行了追讨;集中资源对接主流车企和主流车型。 B.积极推动业务转型 公司积极探索光伏行业发展机遇,寻求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2021 年 2 月, 公司向上饶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2% 股权。公司开始探索布局光伏产业,逐步推动业务的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与企业竞争力。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参与竞买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拟参与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35%股权。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关于资格审核及成交签约 的通知》。经审核,公司符合本次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7.35%股权转 让项目受让资格条件。本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 2021 年 7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本次重组是上市公司在光伏领域的进一步探索,本次拟购买的标的公司捷泰 科技为上饶弘业的大股东。本次重组是公司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持续业 绩增长能力、行业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资产的重要实践,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本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依据《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钧达股份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本次重组尚 需满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经 营者集中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不予禁止的决定或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 等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对外披露进 展情况。 C.加强内部协作,加大研发技改力度。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协作与配套,优化供应链管理;加大研发技改投入,推 进新产品的研发和试制工作;加强安全、节能环保、智能、舒适、轻便为目标的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与培育。 D.大力推行精益化经营,全面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在制造、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推行精益化管理,通过组织结构 调整优化、推行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推进信息化制造及经营管理等方式,提升 公司制造效率和质量水平,降低经营成本。 E.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合理控制财务风险。 公司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加强预警监测和成本核算,不断创新成本管理办 法,实现成本费用与绩效薪酬密切挂钩,全面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水平。加强应收 账款的管理,合理控制财务风险。 (2)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未来发展计划,苏州新中达和重庆森 迈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模式、近两年业务发展情况,说 明出售标的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① 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未来发展计划 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以 及行业竞争态势加剧等不利局面影响,2018 年来汽车市场表现持续低迷,部分 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回款情况不佳,造成公司净利润连续下滑。在此背景下,公 司积极探索光伏行业发展机遇,寻求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 ② 苏州新中达和重庆森迈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模式、 近两年业务发展情况 A.苏州新中达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669.05 38,517.10 负债总额 35,754.12 23,487.70 净资产 12,914.93 15,029.40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3,942.47 20,737.41 营业成本 12,252.45 14,344.05 营业利润 -2,400.48 720.79 净利润 -2,114.47 580.67 B.重庆森迈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647.34 18,961.89 负债总额 15,919.46 16,988.20 净资产 1,727.88 1,973.69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599.20 6,916.53 营业成本 2,784.81 6,424.20 营业利润 -279.98 -1,128.83 净利润 -245.81 -1,116.66 苏州新达与重庆森迈主要业务为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业 务涵盖汽车仪表板、保险杠、门护板等。近两年来,由于汽车市场表现持续低迷, 其客户包括力帆汽车、理想智造、长江汽车、华泰汽车、赛麟汽车等经营状况、 回款情况不佳,造成这两家公司的经营业绩连续下滑。 从上表可见,2020 年 1-9 月重庆森迈、苏州新中达净利润分别为-245.81 万元和-2,114.47 万元,面临盈利能力下滑和应收款回款压力增大的情形。公司 通过出售上述两家公司,一方面剥离经营风险较高的资产,另一方面为公司筹集 资金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发展机遇。 ③ 出售标的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公司股东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投资”)或其关联 方出售重庆森迈、苏州新中达两家公司 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本次标的资产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评估公司”) 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17,018.03 万元。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本次资产出 售最终作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 评估值与 17,000 万元孰高原则确定,本次资产出售的最终价格为 17,018.03 万 元。2020 年 12 月 16 日,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因此,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和股权转让,公司一方面剥离了经营风险较高的资 产,另一方面筹集资金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为广大中小股东创造价值。 (3)说明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会计处理过程以及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年底突击创利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会计处理及损益归属期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① 2020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 20,569,998.65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元)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174,304.9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7,209,519.35 其他(理财产品) 1,186,174.31 合 计 20,569,998.6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为处置子公司苏州新中达、重庆森迈取得 的投资收益。 ② 出售重庆森迈、苏州新中达的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海南杨氏家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 投资”)、嘉兴起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起航”)、 陆小红签署《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 议》”),公司拟将重庆森迈、苏州新中达 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出售给杨氏投资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资产出售”);同时,杨氏投资拟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嘉兴起航转让上市公司 15.00%股份(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资产出售和股份转让互为前提,任何一项无法付诸实施,则其他项不予实施。 2020 年 11 月 24 日,杨氏投资、嘉兴起航、陆小红签署《股份转让及资产 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对《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和补充。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拟股权转让 涉及的重庆森迈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和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新 中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重庆森迈评估值为 1,527.17 万元,新中 达评估值为 15,496.86 万元。 根据评估值,2020 年 11 月 30 日,钧达股份、杨氏投资、嘉兴起航、陆小 红签署《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拟将上 述标的资产以 17,018.03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氏投资。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资产出售相关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全部变更登记至杨氏投资 名下,标的资产取得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 杨氏投资持有标的资产 100%股权,标的资产成为杨氏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 公司与杨氏投资签署的《托管协议》,标的资产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由上市公 司委托管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杨氏投资已根据《合作框架协议》支付全部本次 标的资产的转让款。 ③ 投资收益的确认 2020 年度,重庆森迈和苏州新中达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后的净资产分别为 1,859.14 万元和 12,928.34 万元,合计 14,787.48 万元,与评估值 17,018.03 万元确认投资收益 2,230.55 万元,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森迈和苏州新中达资产负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抵消与重庆森迈和苏 州新中达的未实现内部损益产生投资收益-509.60 万元,以上合计产生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720.95 万元。 ④ 投资收益确认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合并日或购买日是 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 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只有 在这个时点上,才能认定控制权的转移。在会计上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时,应 是将该项资产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及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不再对被投资企业 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该项资产不再能给原来的投资人带来经济利益。 在准则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 权的转移:(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二)企业合并事 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 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四)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 般应超过 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五)合并方或购买方 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 承担相应的风险。这五个基本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认定为控制权的丧失, 被转让的企业不再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 财会[2002]18 号文关于企业何时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的条文如下:“企业转 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即,以被转让的股权 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为标志。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 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或股东会) 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 般应超过 50%);企业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 综上,公司对标的资产丧失控制权日,确定为标的资产已全部变更登记至杨 氏投资名下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报表合并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投资 收益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会计处理过程符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等准则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准则规定时点做出相关会计处理,不存 在年底突击创利的情形。 同时,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一方面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剥离高风险资产, 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另一方面是出于公司业务转型的考量,筹集资金拓展新 业务,不存在年底突击创利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针对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会计处理及损益归属期确认,我们实 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① 了解与处置子公司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 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 取得处置子公司各个时点的关键证明性文件,对是否按照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③ 取得投资收益计算过程,审查投资收益计算是否正确,确认时点是否符 合准则规定。 基于我们对钧达股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没 有发现上述公司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公司投资收益的会 计处理及损益归属期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58 亿元,同比增长 3.84%;营 业成本 6.48 亿元,同比增长 10.23%;毛利率为 24.55%,较上一年下降 4.24%。 请你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等,说明公司营 业成本增长、毛利率下滑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明显差异 及其原因。 回复: ① 自身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汽车零配件收入(剔除模具) 62,605.13 48,370.14 14,234.99 22.74% 模具 18,332.22 9,153.52 9,178.70 50.07% 其他业务收入 1,736.06 1,345.52 390.54 22.50% 总计 82,673.41 58,869.18 23,804.24 28.79%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汽车零配件收入(剔除模具) 76,819.63 58,285.15 18,534.48 24.13% 模具 6,584.73 5,122.11 1,462.63 22.21% 其他业务收入 2,443.13 1,361.65 1,081.48 44.27% 总计 85,847.49 64,768.91 21,078.59 24.55%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各大汽车整车制造企业进入休眠状态,汽 车消费市场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积极调整客户结构,持续拓展新业务,营业收入 同比增长 3.84%。“毛利率为 24.55%,较上一年下降 4.24%”的原因系 2019 年 公司加大应收款项及模具款的催收工作,陆续与部分整车厂达成了协议,确认了 模具款补偿款 6,974.91 万元的影响导致,将 2019 年和 2020 年度收入成本剔除 模具之后进行对比:汽车零配件收入的毛利率并没有下降,而是较上一年增加 1.39%。 ② 行业现状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 属于汽车制造(C36)下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具体细分为汽车饰件行业。 汽车饰件广泛应用于各类汽车领域,因此汽车工业发展直接影响饰件产品的 市场需求。汽车制造是本行业的下游行业,其发展直接影响行业产品需求。汽车 制造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汽车需求不 断增长,带动汽车饰件产品行业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居民汽车消费需求 将受到抑制,使得饰件产品需求减少。 2020 年突发新冠疫情,全年汽车市场跌宕起伏。上半年,汽车市场一直处 于负增长状态,下半年,汽车市场快速回暖,汽车零配件企业生存状况明显改善。 2020 年中国汽车产量为 2,522 万辆,同比减少 1.9%;2020 年中国汽车销量为 2,531 万辆,同比减少 1.8%。 ③ 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塑胶粒子 2019 年 2020 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采购金额(万元) 13,451.77 14,911.53 1,459.76 数量(Kg) 10,584,333.48 12,341,380.95 1,757,047.47 均价(元/Kg) 12.71 12.08 -0.63 2020 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各大供应商的合作,公司汽车饰件生产主要原材 料塑胶粒子的采购金额比上年度增加 1,459.76 万元,均价同比下降 0.63 元/Kg, 原材料价格的降低直接导致公司生产单位产品的营业成本的降低,另剔除模具因 素影响之后,公司 2020 年毛利率对比 2019 年小幅上升,毛利率的变动与原材料 的价格变动趋势相符。 ④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比上 汽车零配件业务 毛利率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宁波华翔 19.10% 20.03% -0.93% 双林股份 19.28% 20.60% -1.32% 新泉股份 23.00% 21.22% 1.78% 常熟汽饰 23.24% 22.60% 0.64% 平均值 19.99% 22.68% -2.69% 钧达股份 24.55% 28.79% -4.24% 钧达股份(剔除模具) 24.13% 22.74% 1.39%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上升或下降各半,变动幅度均在 1%左右,是由于 2020 年疫情给汽车零配件行业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导致,公司 剔除模具影响后的毛利率波动也在合理范围内。 2019 年公司加大应收款项及模具款的催收工作,陆续与部分整车厂达成了 协议,确认了模具款补偿款 6,974.91 万元,对应成本 1,109.64 万元。由于 2019 年收回的模具款主要为老车型的模具补偿款,按照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模具摊销 政策,产品投入量产后,剩余模具成本按 2 年期限摊销,2019 年取得的模具补 偿收入,因前期按会计政策摊销,导致 2019 年的模具补偿收入无对应模具成本 或成本较低,提高了 2019 年公司整体毛利率。2020 年公司无此类型模具补偿收 入影响,因此 2020 年毛利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3、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 2,360.48 万元,本期 增加 607.81 万元,转回 220.86 万元,以“其他”项扣除 790.53 万元。请你公 司: (1)说明转回减值准备对应的款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 的计提时间、转回理由及合理性。 回复: 2020 年度,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20.86 万元,主要为力帆汽车期后 完成重组业务,以市价约 1800 万元的股票抵偿了欠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的货款,该股票能够覆盖重庆森迈对力帆汽车应收账款及存货等账面余额,故冲 回对力帆汽车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 113.68 万元,其他转回 107.18 万元为上 市公司及各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少,按照上市公司会计政策计算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部分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比期初小,故需转回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以上坏账准备转回为按照上市公司会计政策计算得出,均为上市公司 正常客户销售款项。 (2)说明“其他”项金额的具体内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 准备的计提时间、将其扣除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其他”项扣除 790.53 万元为处置子公司重庆森 迈与苏州新中达账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单户报表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通过“其他”从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中转出,以上坏账准备为按照上市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均为重庆森迈与苏 州新中达正常客户销售款项。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针对转回及其他减少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 ① 对钧达股份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 和测试,评价是否符合其会计政策且一贯地运用; ②分析钧达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应收账款组合的 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③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 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④通过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独立函证程序及 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基于我们对钧达股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没 有发现上述公司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计提、转回有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 4、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1.89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 额为 1,449.43 万元,本期计提 993.88 万元,转回或转销 919.66 万元,其他原 因减少金额 413.59 万元。你公司结合已计提跌价准备存货实现销售情况,说明 本期转回或转销及因其他原因减少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 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0 年度,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919.66 万元,其中包括因库存类别调 整至原材料和在产品导致的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222.57 万元,因以前年度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本期对外销售转销 697.09 万元。其他原因减少金额 413.59 万元, 为处置子公司重庆森迈与苏州新中达账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单户报表中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通过“其他” 从存货跌价准备中转出。以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 当期损益。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主要为已停产车型、当年无收发的存货,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就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我们实施的主要程序如下: ① 评价钧达股份存货盘点、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 有效性; ② 对钧达股份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③ 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发出商品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有关 的合同、协议和凭证、出库单、货运单等资料。 ④ 核对存货仓库部门的入库记录与财务记录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 入库单、货运单等资料。 ⑤ 取得钧达股份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 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⑥ 查询钧达股份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 2020 年末相关存货结存单价分析比 较,判断产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⑦ 获取钧达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相 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基于我们对钧达股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没 有发现上述公司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