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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艺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应对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经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11.05 元/股调整为 10.9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96
元/股调整为 11.86 元/股。

    经核查,本次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
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

    二、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
划》的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经 2020
年度权益分派,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由 5.44 元/股调整为 5.34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94 元/股调整为 5.84 元/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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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   磊                   余新平                     梁国正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