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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周大生: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7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认为:公司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

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

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本次聘任的高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何小林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周宗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华

珍女士、周飞鸣先生、向钢先生、卞凌先生、何小林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何小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许金卓先生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前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绍祥                        沈海鹏



    葛定昆                        衣龙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