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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隆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5-20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 时和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山东

青岛高新区宝源路北首)。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1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6,746,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3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6,7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2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6,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

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6,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

4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3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9、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74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9260%;反对 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7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宣读了述职报告。樊培银先生、

宋银立先生和丁乃秀女士的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5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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