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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药业: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106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计划自2019年4月11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6276%,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4%)。
    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计划自2019年4月11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000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6%)。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计划自2019年4月11日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3,750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4%)。
    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
明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截至2019年8月6日,其减持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1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
 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19年8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袁列萍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2019/7/16
                  集中竞价
  王金华                          —           15.79        87,300           0.0746%
                    交易
                               2019/7/19

                               2019/5/27
                  集中竞价
  潘光明                          —           15.83        11,800           0.0101%
                    交易
                               2019/7/16

           合计                   —            —          99,100           0.0846%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
 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相应股份。
     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6%。
     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4,402,830       3.7600%   4,315,530     3.6855%
王金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0,708       0.9400%   1,013,408     0.8655%

                                           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2,122   2.8200%   3,302,122   2.8200%

         合计持有股份数         204,000     0.1742%   192,2000    0.1641%

潘光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000     0.0435%    39,200     0.03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000     0.1307%   153,000     0.1307%

         合计持有股份数         255,000     0.2178%   255,000     0.2178%

袁列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750     0.0544%    63,750     0.05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1,250     0.1634%   191,250     0.163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袁列萍女士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
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王金华先生、潘光明先生、袁列萍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3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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