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17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贵阳新天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对关联方上海汇伦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该关联交易是公
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
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不
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文意先生应予以
回避。
二、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拟受让上海大伦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12.25%的股权。该事项是公司出于为加快产品研发进度,进一步提升综合竞
争力所考虑,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不利影响。因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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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文意先生应予以
回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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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俞建春 钟承江 罗建光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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