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上午 9:15 -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 223 号公司 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86,701,0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8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86,680,7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8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095,1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60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074,8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59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俞正元先生、俞涛先生、罗兵先生、李绍斌先生、 谢仕林先生、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俞正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3%。 1.02 选举俞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3%。 1.03 选举罗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3%。 1.04 选举李绍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3%。 1.05 选举谢仕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3%。 1.06 选举黄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滕召胜先生、陈共荣先生、赵健康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滕召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2%。 2.02 选举陈共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2%。 2.03 选举赵健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8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52%。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凯军先生、夏岚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李凯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2%。 3.02 选举夏岚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2%。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5)。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6%;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指定公司办公室员工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80,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6%;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4,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1%;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59%。 上述前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第四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第五项议 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闫倩倩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