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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4-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就沃特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5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新股1,960.8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24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9,920元,扣除发行费用
30,077,677.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532,242.6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验资
报告》(瑞华验字[2017]4817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1,990,541.35元(包含
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840,351.90元(包含前期自有资
金投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9,102.36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7,560,803.6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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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投项目累      投入理财的        利息       截止日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计投入资金       募集资金         收入        存款余额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761469183006   229,532,242.62   81,990,541.35   80,000,000.00   19,102.36    67,560,803.63
深圳市分行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
   低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21日起,最晚不超过
   2019年4月1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承诺与说明

        1、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则将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
   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交易。

        3、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对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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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21日
起,最晚不超过2019年4月1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4月21日起,
最晚不超过2019年4月1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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