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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嘉盛: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
金。
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1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
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1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
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
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
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
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
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
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
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
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
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
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
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
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
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
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
九、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审议情
况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
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