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2017-12-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科力
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科力尔的实
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科力尔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7 年 12 月 16 日,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张华辉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的要求完成了对科力尔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12 月 16 日,保荐代表人张华辉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
绍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
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等几个方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
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
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的人员情况
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华辉进行培训授课,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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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科力尔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
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
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
于进一步提升科力尔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
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