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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05-18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方案主要条款与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告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内容一致)




                             二〇二一年五月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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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股票来源、股票规模等实施要素均属

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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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一)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系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

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科

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

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要求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总人数为不超过 10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

际情况而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计份额不超过 500 万份。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根据薪酬制度计提的专项奖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

而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

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并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

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

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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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释义................................................................ 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股价格和购股规模............ 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9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0
七、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4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4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分配、持有人所持权益的处置................... 15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6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17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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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科力尔、本公司、公司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计划
持有人                      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股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科力尔 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披露指引》
                            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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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科力尔

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

骨干,兼顾公司长短期利益,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依法履行相应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

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而确定,均为公司核心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

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二)参加对象的人数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10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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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说明。公司聘请律

师事务所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股价格和购股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计份额不超过 500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根据薪酬制度计提的专项奖金,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

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

等安排的情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计提的专

项奖金属于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

薪酬,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1、计提专项奖金: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专项奖金用于购股: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其拟获授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份额上限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份额的比例(%)
 1       蒋耀钢          监事会主席              8.00                      1.60%

 2       曾利刚           职工监事               8.00                      1.60%
 3       宋子凡           财务总监               5.00                      1.00%

 4         其他员工(不超过 97 人)             479.00                    95.80%
                  合计                          500.00                   100.00%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对象及其获授份额可能存在变动,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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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本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 25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最高成交价为 22.3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7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477,629.30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

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购股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的 90%。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价格的定价方式基于依法合规的前提,兼顾激励

成本与激励效果而确定的,能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有效统一公司、员工和股东

的利益,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购股规模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 500 万元,以及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1.36 元/股的 90%,即 19.23 元/股作为购股价格进行预测

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可购买标的股票的数量约为

26.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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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

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

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购股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本员工

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

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法定锁定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2、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有效绑定公司与员工利益,使员工关注

公司的长期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具体出售安排如下:
     出售安排                       出售时间                           可出售比例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第一个出售期                                                             30%
                     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第二个出售期                                                             30%
                     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第三个出售期                                                             40%
                     计划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

所取得的公司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和出售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在下列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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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

委员会,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

间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一)持有人会议

    1、参加对象实际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之后,即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

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

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

约定的除外;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公司的融资计划,如决定参与的,应拟定相应的资金

解决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

    (5)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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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3、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

集、主持,后续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

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3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

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

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表决权,

每一份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享有一票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

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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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 50%(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

持股计划约定需 2/3 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

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

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和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管

理委员会成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主任

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损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利益,不得侵占、挪用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资产;

    (2)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

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

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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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

提案、表决,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

债券等事项;

    (3)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规定决策持有人继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办理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的处置事宜,开展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资产的清算、分配工作等;

    (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

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1

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

当自接到提议后 3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

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

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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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

投票权。

七、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

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

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仅保

留分红权、投资受益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和负责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较为分散,且持有人之

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

    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将标的股票 26.00 万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 21.36 元/股作为参照,经预测算,公司应确认会计成本为 55.38 万元,一

次性计入 2021 年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

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对相关会计年度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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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够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

激励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分配、持有人所持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分配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

产进行分配。

    3、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本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如决定分配资产的,应在依法

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的比例进行分配。

    4、管理委员会应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

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清算及分配工作。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由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本员

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权益的处置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用于

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等,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退出或转让。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的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做变更。但是,持有人因不

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

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自

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取消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管理委员会将持有

人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无偿收回/转让。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未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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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与公司(含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退休、死亡等)或发生

其他不适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取消持有人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管理委员会将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无偿收

回/转让。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其他未说明的情形,由管理委员

会确定具体处理方式。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情形包括: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4、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他需要变更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变更

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情形包括: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均为货币

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自行提前终止;

    3、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有效

表决权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可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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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

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联的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

董事会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于召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实

施。

       (六)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过户的两个交易日内,及时

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

继续在公司(含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含子公司)对持有人聘用期

限的承诺,公司(含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含子公司)与持有

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务等事项,按照

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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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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