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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8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热力”、“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拟以现
金收购方式购买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和然节能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资产”)60%股权和宁波源流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和然有限 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通热力将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持有和然有限 70%股权,
和然有限将成为华通热力的控股二级子公司。

    鉴于标的公司报告期预计负债数额发生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值、
评估值及交易对价等均发生调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就上述调整编制了《北

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

    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修订稿)》等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因相关财务数据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

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因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调整涉及的相关议案,切实保障全
体股东利益。

    孟庆林   许哲   芮鹏   徐福云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