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9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英
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青
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研究、审核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一致认
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外汇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
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
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研究、审核了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文件,
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是由
于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同时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
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有正面影响。
经查核,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
原因均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
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丁利荣、
平丽洁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 淳 梁仕念 武志伟
2019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