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的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
计资格及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相关审计
规程,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 淳 梁仕念 武志伟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