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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普光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0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份
的行为,导致该激励对象被动构成短线交易,不符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 300,000 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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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及回购注销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11,220,000 元,股份总
数变更为 211,220,000 股,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2
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
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四)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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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
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 司 《 2023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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