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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环数控: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2022-06-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宇环
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数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
励计划。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异议。2020年5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1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
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6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
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6月17
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7、202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27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的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
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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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21年4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4月19
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10、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
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公司于2021
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11、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万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1人。
    12、2021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
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核查意见》。
    13、2021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日上市流
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4,000股。
    14、2021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3
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
    15、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万股。公司
于2021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16、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为1.6万股。
    17、2022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18、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
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公司于2022
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19、2022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
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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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核查意见》。
      20、2022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5月6日上市流
 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334,000股的
 0.12%。
      21、2022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
 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
 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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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件。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7,352.44 万元,激励成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 年扣除
                                                                  本为 531.82 万元,公司
激励成本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层面的业绩考核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    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   核查,第二个解除限售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期内,首次授予中除 3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不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参与此次考核,其余 59
 考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
 标准系数      1.0            0.8             0                   皆为“优良”。满足解除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限售条件,按照解除限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售比例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
 相关事宜。
      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9人;
      2、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75万股,占目前公司最新
 总股本15,233.4万股的0.36%;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首次授予部分获       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    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
  姓名           职务      授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数量(万股)         票数量(万股)        票数量(万股)
            副总经理、董
  易欣                              15.00                      4.50                  4.50
            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
 杨任东                             15.00                      4.50                  4.50
            务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152.50                     45.75                 45.75
(业务)人员(共 57 人)
          合计                     182.50                     54.75                 54.75
     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5万股,
 现其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表“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已扣除3名离职对象获授的21万股。

      4、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易欣、杨任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6万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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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一致。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宇环数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无异议。




                                   8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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