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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燃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21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
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2年8月22日、2022
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35,87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和《关
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在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3)。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提供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调
整至人民币30,000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二)”),该协议是对上述《保证合同》的补充,在公司上述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前海佛燃758,6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其在交通银行佛
山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提供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由《保
证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约定的人民币30,000万元整调整至50,000万元整。本
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47,443.42万元;本次担保实
际发生后,公司对前海佛燃的担保余额为67,443.42万元,前海佛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为738,600万元。针对本次担保,前海佛燃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香江金融中心大厦2105
    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
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294.97万元,负债总额
50,802.69万元,净资产13,492.2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22,438.43万元,利
润总额12,588.59万元,净利润9,431.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65,982.99万元,负债总额为52,393.07万
元,净资产为13,589.92万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225,522.51万元,利润总
额为10,796.85万元,净利润为8,597.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50,000万元以及主债权持
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等费用,两项金额之和。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
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
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89,815.25
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129,751.1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1
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9.09%;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
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