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8-03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独立董事何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第 8 至 10 项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5 月 18 日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龙塘村奥士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程涌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 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03,751,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023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5 人, 代表公司股份数 103,71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001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32,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 3,751,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4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3,71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817%;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 32,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何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第 8 至 10 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29)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 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止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本次股东大 会未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独立董事何为先生。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徐文静和珠海联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同意 100,0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68%;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徐文静和珠海联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同意 100,0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68%;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徐文静和珠海联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同意 100,0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68%; 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建设期、新增和变更实施 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调整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7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程涌、贺波、徐文静和珠海 联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同意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6%;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程涌、贺波、徐文静和珠海 联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同意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6%;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程涌、贺波、徐文静和珠海 联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同意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6%;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16%;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3,75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渝嘉、冯霞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