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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9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8-04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修订及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修订后的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激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
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核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方式途径,在公司内部
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奥
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修订后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
露对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
整后)》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决议合法有效,为公司监事真实意思表示。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