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9-05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
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
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和“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和“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并把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
额分析填列。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
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不涉及
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调整,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