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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9-08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10:00 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Bingsheng Teng、何为、刘火旺以通讯方式与会。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表 了 相 关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
//www.cninfo.com.cn)。《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产能分布
的持续优化、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及布局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
司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表 了 相 关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 :
//www.cninfo.com.cn)。《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
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
投项目新增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意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

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具体内容。

    本议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生效前提。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取 2018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11410 号),
公司已具备提取激励基金的条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章第一条
规定,“对应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每年按照一定配比以上一会计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基数,提取相应比例的激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与员工自
筹资金一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每年提取的激励基金上限

为上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5%。”201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38,885,404.87
元,公司拟提取激励基金 3,580 万元,该金额未超过 2018 年度净利润的 15%。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 2018 年度激
励基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为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及何高强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回
避本议案表决。关联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何高强回避表决该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核查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