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2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8《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提案 9《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案 10《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未 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3 月 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 栋 A 座 3601A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 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10,692,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590%,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6 人, 代表公司股份数 107,61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77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3,078,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 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8,537,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3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5,45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 3,078 ,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0,690,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3%;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取 2018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次提取 2018 年度激励基金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 文静先生因参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 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 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5,000 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0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02,155,000 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7,6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188%;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8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4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405%;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0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0,677,0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59%; 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522,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173%; 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因参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 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 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5,000 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0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02,155,000 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因参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 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 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5,000 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0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02,155,000 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535,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因参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 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 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5,000 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0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02,155,000 股。 (八)未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4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405%;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0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审 议通过。本议案同意股数未达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获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4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405%;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0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徐文静先生作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贺波女士,系激励对象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 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 表决。 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5,000 股,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0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02,155,000 股。 (九)未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4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405%;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0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审 议通过。本议案同意股数未达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获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4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405%;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0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徐文静先生作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贺波女士,系激励对象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 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 表决。 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5,000 股,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0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02,155,000 股。 (十)未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45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405%;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0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审 议通过。本议案同意股数未达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获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4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9405%; 反对 3,078,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0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 公司股东徐文静先生作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贺波女士,系激励对象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 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 表决。 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5,000 股,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 80,000,000 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 102,155,0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霞、吴姝君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3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