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火旺)2020-03-23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姓名:刘火旺
各位股东:
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9 年度,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 7 次和股东
大会会议 2 次,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切身利益。现将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 2019 年董事会会议及投票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于 2019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
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必
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
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参加会议次 缺席次数
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数
7 0 7 0 0 否
二、出席 2019 年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9 年度各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
职责:
2019 年 4 月 22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奥士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
2019 年 8 月 27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9 年 9 月 29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11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的议案》、《关于提取 2018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本人对以上议案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
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
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在深圳、益阳、惠州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
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尤其是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了解,考察过程中,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
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
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
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持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
识。
七、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
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liu-hw@gpcpa.cn
以上是本人刘火旺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0 年本人将抽出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
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刘火旺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