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任期内按
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
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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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火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Bingsheng Teng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