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0-03-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奥士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奥士康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士康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情况进行了自查。奥士康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本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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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魏安胜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