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条件。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
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1
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火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BingshengTeng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