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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士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
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
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
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
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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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
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
展方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认购合同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认购合同的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
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所作出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 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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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该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
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
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
已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关联方
认购价格公允,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
小股东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落实好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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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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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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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火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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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BingshengTeng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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