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火旺)2023-04-29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姓名:刘火旺

    各位股东:
    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2
年度,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 4 次和股东大会会议 3 次,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 2022 年董事会会议及投票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于 202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所有议案
均表示同意。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
真审核,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并对公司相
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
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缺席次数
      数       数         议次数           数                          会议
     4           0           4             0           0                否

    二、出席 2022 年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22 年度各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此外,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 2021 年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2022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事前认可意见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19 日      第四次会议                                                          及独立意见
                             度的独立意见;6、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8、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独立意见;3、关于回购注
                             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 4、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
                                                                                   独立意见
   26 日      第五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5、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6、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7、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3、关于终
2022 年 10 月 第三届董事会
                             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      独立意见
   28 日      第六次会议
                             股票的独立意见;4、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关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独立意见;2、关于
2022 年 12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      独立意见
   19 日      第七次会议
                             施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
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
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深圳、益阳、惠州及肇庆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
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考察过程中,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
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
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
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
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见面,关注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出台的各
项法规、制度的学习,持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
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liu-hw@gpcpa.cn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2023 年本人将抽出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
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
 (以下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刘火旺

     2023 年               4           月           28           日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