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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
超过人民币 71,558.42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9,558.42 万元,并相应调整募
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结合
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
情况,编制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调整后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深
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
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要求,公司就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财务
报告质量、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
组、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的各项承诺、审计机构选聘以及投资者
关系管理等十个重点问题进行逐个梳理,全面对照自查,编制了《关于落实主体
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
    经认真对照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继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
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梅林支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
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