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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71,558.42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69,558.42 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
他条款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
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
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调整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
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
14 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
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要求,就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财务报告质量、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的各项承诺、审计机构选聘以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十个重点问题进行逐个梳理,全面对照自查。经自查,公司未
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
平的违法违规事项。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