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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赛西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
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4 月 27 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一次会议
                                           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4 月 29 日
二次会议                                   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
                 2020 年 8 月 13 日
三次会议                                   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
                 2020 年 10 月 26 日
四次会议                                   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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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
有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
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 2020 年的决策程序、内
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
系,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并有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没
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
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
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
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


                                     2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和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
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另外,监事会对公司转出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
金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事项的实施有利于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取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
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预计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6、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
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 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
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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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其他任何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
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
议。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实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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