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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赛西威: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2021-11-0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78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概述

    1、2021 年 8 月 31 日,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德赛西威”)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议案》,为大力布局智能驾驶的相关
技术,完善超声波雷达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强化公司智能驾驶解决方案的优
势,公司拟以 9.55 元/股的价格以自有资金购买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威”)3 位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创投”)、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
和广州红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科信”)合计持有的 7.02%
的股权,交易金额共计 73,676,206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2、根据此前公司与各交易对手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应于 9
月 30 日前以每股 9.55 元的价格与深创投、广东红土和红土科信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进行股份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交易规则》第 105 条规定,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
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
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公司在 2021 年 9 月份无合适交易窗口进行股
份交易,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股份交易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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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3、鉴于德赛西威与奥迪威未来的长远合作前景未发生重大变化,奥迪
威对补全德赛西威感知融合方案仍有较好的协同价值。交易各方在保证交易
合法、合规且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对交易价格进行了重新的商
定,拟以 14.21 元/股,购买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 3 位股东合计持有
的奥迪威 7.02%的股权,合计交易金额约 109,627,110 元人民币。交易各方约
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完成交割。

    针对上述交易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议案》,其中董事姜捷先生、李
兵兵先生、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作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按照相关法规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公司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方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5KFP501

    (3)公司住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 2 号大隆大厦二期 7 层

    (4)法定代表人:梁伟华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注册资本:51,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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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持股 100%。

    2、惠创投财务数据: 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0.00 万元,净利润为
0.8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4,527.33 万元和净资产为
94,527.30 万元(经审计)

    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惠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一)款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信用情况:经查询,惠创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8575433C

    (3)公司住所:惠州市云山西路 12 号德赛大厦第 23 层

    (4)法定代表人:姜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49,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2 年 04 月 28 日

    (8)经营范围: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
路、安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
品、视觉识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 全彩显示屏、家用电器、
数字电视及机顶盒、各类数字音视频编解码系统及设备、平板显示系统软件、
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 100%持股。

    2、德赛集团财务数据: 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898.25 万元,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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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为-1,297.4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5,920.81 万元和净
资产为 78,774.74 万元(经审计)

    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德赛集团为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3 条第(四)款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信用情况:经查询,德赛集团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3)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4)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5)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 1,00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 1999 年 08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
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
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
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
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持股 28.2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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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79%。

    2、信用情况:经查询,深创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921711287

    (3)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8675(集中办公区)

    (4)法定代表人:邵钢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85,000 万

    (7)成立日期: 2012 年 03 月 27 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08%,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30.00%。

    2、信用情况:经查询,广东红土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广州红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 广州红土科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5780312253

    (3)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
之 411

    (4)法定代表人:邵钢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 17,7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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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成立日期: 2011 年 07 月 06 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9%;
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2.5%;广东宝铖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3.33%。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股 18.65%,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2、信用情况:经查询,红土科信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四、交易标的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6322064H

       (3)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 3 街 4 号

       (4)法定代表人: 张曙光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资本: 10,985.5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 1999 年 06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从事敏感元器件和传感器及相应模组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具体业务包括传感器元器件及模组、换能
器元件及模组和电声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2、财务情况(经审计):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2,128.28 万元                 53,698.04 万元
            净资产            50,679.47 万元                 46,735.04 万元
             科目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3,552.87 万元                 25,136.50 万元
            净利润             3,803.73 万元                  561.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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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
                             3,775.53 万元                5,601.99 万元
   的现金流量净额

    3、权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拟购买奥迪威合计 7.02%的
股权无涉及抵押、担保、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无涉及诉讼、仲裁或司
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主要股东:张曙光和黄海涛为奥迪威实际控制人。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来,奥迪威股价上涨超出预期,受限于新三板
大宗交易的条件(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 130%或当日
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
低价格中的较低者),9 月份公司无法按此前约定的价格交易,经各方友好
协商,同意基于当前市场的公允价值重新定价。

    根据各方商议,以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为基准日:收盘价为 15.50 元,总
市值 17.02 亿元,过去 30/60/90/120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分别为 14.77 元/13.41
元/12.36 元/11.03 元,公司在充分考虑市场和未来预期的基础上,取 90 天平
均收盘价为计价基础,拟予奥迪威过去 90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15%的溢价
作为交易价格,即每股交易价格 14.21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股份及转让价格

    深创投将其目前持有公司的 77,393 股股份,即对应公司 0.0705%的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指深创投持有公司的 77,393 股股份及与该等股份
有关的一切股东权利、权益)以每股人民币 14.21 元、合计 1,099,754.53 元
的价格(股份转让款)向德赛西威转让,德赛西威亦同意受让该等标的股份。

    广东红土将其目前持有公司的 1,400,393 股股份,即对应公司 1.2748%
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指广东红土持有公司的 1,400,393 股股份
及与该等股份有关的一切股东权利、权益)以每股人民币 14.21 元,即合计
19,899,584.53 元的价格(股份转让款)向德赛西威转让,德赛西威亦同意受
让该等标的股份。

    红土科信将其目前持有公司的 6,237,000 股股份,即对应公司 5.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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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指红土科信持有公司的 6,237,000 股股份
及与该等股份有关的一切股东权利、权益)以每股人民币 14.21 元,即合计
88,627,770.00 元的价格(股份转让款)向德赛西威转让,德赛西威亦同意受
让该等标的股份。

       2、支付方式和期限

       德赛西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与深创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上进行股份交易,具体交易内容为:深创投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向德赛西
威出售其所持有的 77,393 股股份,德赛西威同意向深创投支付相应的对价。

       德赛西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与广东红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上进行股份交易,具体交易内容为:广东红土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向德
赛西威出售其所持有的 1,400,393 股股份,德赛西威同意向深创投支付相应
的对价。

       德赛西威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与红土科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上进行股份交易,具体交易内容为:红土科信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向德
赛西威出售其所持有的 6,237,000 股股份,德赛西威同意向红土科信支付相
应的对价。

        本协议生效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若奥迪威股票的前一日收盘
价的 70%或当日已成交最低价格的较低者高于 14.21 元/股,则德赛西威可视
市场情况,决定是否以高于 14.21 元的价格受让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
信三方所持有的奥迪威股票。

       若德赛西威决定按照市场价格受让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所持有
的奥迪威股票,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向前述主体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中应列明
拟受让的股票数量、价格以及转让方。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应将按
照德赛西威书面通知中所列条件与德赛西威完成相应的交易(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则无法交易的情形除外)。

       本协议生效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若德赛西威未与深创投、广
东红土、红土科信完成任一笔股份交易,则本协议自动解除;若德赛西威仅
与深创投、广东红土、红土科信完成部分股份交易,则剩余部分不再进行交
易。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本次收购资产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独立。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购买奥迪威股权,旨在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战略部署和产业
链国产化号召,同时抓住新四化带来的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业务竞争
力,完善感知融合的硬件布局,并将进一步强化公司智能驾驶解决方案的优
势,促进业务长远发展。

    超声波雷达可满足不同级别、不同路线的自动驾驶方案,生命周期长。
随着高级辅助驾驶功能渗透率提升,市场空间有望保持稳定增长。奥迪威公
司的硬件开发能力、生产制造设备和德赛西威在算法解决方案、供应链资源
的优势可互相赋能,双方战略契合度高。

    德赛西威及上述关联方共同看好产业链上游发展,大力布局智能驾驶的
相关技术,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和奥迪威建立深度合作,完善超声波雷达领
域的布局,进一步强化公司智能驾驶解决方案的优势。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从年初至披露日与惠创投(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
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75.14 万元;从年初
至披露日与德赛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4,651.9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
交易且已履行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

    十、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
核查,认为,公司此次购买奥迪威股权事项需与交易各方重新协商,按照当前
市场的公允价值重新定价,系因公司受新三板规则的限制,此前的交易在 9 月
无合适窗口期,无法按照约定的价格交易。鉴于德赛西威与奥迪威未来的长远
合作前景未发生重大变化,奥迪威对补全德赛西威感知融合方案仍有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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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价值,公司与关联方依然共同看好产业链上游发展, 购买奥迪威相关股权
事项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依然共同看好产业
链上游发展,此次购买奥迪威股权事项公司与交易各方重新协商,同意按照当前
市场的公允价值重新定价。购买奥迪威相关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完善战略布
局,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议案的表
决,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
致同意该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