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联诚精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7-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精密”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2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 7,200,000.00 元(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
民币 8,000,000.00 元,公司 2019 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
币 800,000.00 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7,547,169.81 元)后实际收到
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800,000.00 元,已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济宁分行兖州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209142104415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人 民 币 账 户 。 另 减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714,150.9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738,679.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
000023 号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1     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8,073.87           8,893.66        49.21%         2022 年 6 月

 2     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            3,000.00             10.04          0.33%         2021 年 7 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100%               不适用

             合计                   25,073.87          12,903.70


            三、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下游不同应用领域客户对公司的精密零部
       件产品向精细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的需求不断提高,对精密零部件产品的技
       术研发和生产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及项目建设的
       实际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基于谨慎性
       原则,对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以进一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
       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
       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
       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
       远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五、相关决策程序

    2021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
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
至2022年12月31日。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进
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经营发展现状作
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野                  叶   欣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